奉公正己
在古代的一个小山村里,有一位名叫李清的县令。他为人正直,做事严谨,深受百姓爱戴。李清上任之初便立下誓言:“奉公正己,绝不徇私枉法。”这句话不仅是他对自己的要求,也是对全县百姓的承诺。
一天,村里的一位富商张员外前来拜访李清,神情焦急地诉说自己的儿子因与邻村青年争执,失手将对方打伤,现已被关押待审。张员外希望李清能看在他多年为乡里捐钱修路的份上,从轻发落。他还悄悄递上一袋沉甸甸的银两,低声说道:“这是一点心意,还请大人多多关照。”
李清眉头紧锁,将银袋推了回去,语气坚定地说:“张某,你平日行善积德,本应受到尊敬。但若因此破坏律法的公平,我又如何面对那些信任我的百姓?我既然承诺‘奉公正己’,就不能违背原则。”张员外听后羞愧难当,只得告退。
随后,李清亲自前往案发现场调查,仔细询问目击者,并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。最终,他判决张员外的儿子赔偿医药费并向受害者道歉,同时责令其参与半年的公益劳动以弥补过错。这样的裁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又让犯错者有机会改过自新,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。
几年后,李清调离此地,村民们自发组织送别队伍,沿街相送。一位老者感慨道:“李大人真正做到了‘奉公正己’,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恩德!”而李清则微笑着挥挥手,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:“坚守正义,是每个为官者的责任。”
奉
公
正
己
「奉公正己」出处
《魏书·高道穆传》机方直之心,久而弥厉,奉公正己,为时所称。”
「奉公正己」解释
奉行公事严格地约束自己。
「奉公正己」示句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