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公无私
在一座山清水秀的小镇上,有一位名叫李正的县官。他为人正直,处事严谨,深受百姓爱戴。一天,镇上两户富商因一块土地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,甚至闹到了公堂。双方都试图用金钱贿赂李正,希望他能偏袒自己。
然而,李正并未被诱惑。他仔细查阅了两家的地契,并亲自前往现场勘察。经过多日调查,他发现这块地确实属于其中一户,但另一户已在上面耕种多年。为了公平解决此事,李正决定秉公无私地判决:土地归原主,但原主需补偿耕种者多年的辛勤劳作费用。
判决公布后,两户富商虽心有不甘,却不得不佩服李正的公正与智慧。百姓们纷纷称赞他清廉公正、不徇私情。从此,“秉公无私”的美名传遍四方,而李正也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何为真正的正义。
秉
公
无
私
「秉公无私」出处
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七十三回故特请诸公到此三曹对案,以明天地鬼神,秉公无私,但有报应轻生远近之别耳。”
「秉公无私」解释
秉公主持公道。指做事公道不掺杂私念。
「秉公无私」示句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