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盆之冤

在古代的一个小山村里,住着一位名叫李诚的年轻农夫。他为人忠厚老实,平日里辛勤耕作,与妻子相濡以沫,生活虽清贫却也安宁。然而,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。

一天夜里,村里的富户王员外家突然发生火灾,烧毁了大半粮仓。更糟糕的是,有人发现现场遗落了一把锄头,而那锄头上刻着“李诚”两个字。村民们议论纷纷,认为是李诚因积怨对王员外怀恨在心,于是趁夜报复。尽管李诚极力辩解,说自己从未去过火灾现场,但众人只信眼前“证据”,最终将他扭送官府。

县令审理此案时,并未深究细节,仅凭锄头上的名字和村民的证词便草草定案,判处李诚流放边疆。面对这覆盆之冤,李诚悲愤交加,却无从申诉。他的妻子更是痛不欲生,但她没有放弃希望,决心为丈夫洗刷冤屈。

经过多方打听,李诚的妻子终于找到了关键线索:原来,王员外的管家一直觊觎主人的财产,为了制造混乱,他故意纵火并嫁祸给李诚。而那把锄头,则是他偷取后刻意留下用来陷害李诚的工具。得知真相后,李诚的妻子冒着生命危险收集证据,并向州府告状。

几经波折,州府派人重新调查此案,最终揭穿了管家的阴谋,还李诚清白。当李诚被释放回家时,全村人都羞愧难当,纷纷向他道歉。而李诚只是淡然一笑,说:“覆盆之冤虽已昭雪,但我希望世人能明白,凡事不可轻信表象,唯有公正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。”

从此以后,这个故事成了村里世代相传的教训,提醒人们谨慎判断,莫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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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覆盆之冤」出处

《抱朴子·辨问》周孔自偶不信仙道。日月有所不照,圣人有所不知,岂可以圣人所不为,便云天下无仙,是责三光不照覆盆之内也。”

「覆盆之冤」解释

翻过来放的盆子,阳光照不到里面。形容无处申诉的冤枉。

「覆盆之冤」示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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