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无可贷

在古代的一个小山村里,流传着一个关于“法无可贷”的故事。这个村庄名叫清河村,因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贯穿而得名。村民们勤劳善良,但也有少数人试图钻法律的空子,为非作歹。

这一年,村里来了一个叫李霸的商人。他表面上做着正当生意,实际上却暗中放高利贷,专门挑那些急需用钱的村民下手。他的利息高得离谱,借一两银子,一年后要还十两,许多村民因此倾家荡产。然而,李霸总是利用一些模棱两可的契约和条文,让自己的行为看起来合法合规,村民们对他恨之入骨,却又无可奈何。

有一天,村里的老秀才王公正站了出来。他是村里最有学问的人,也是大家最尊敬的长辈。他决定替村民们讨回公道。王公正仔细研究了李霸的所有契约,并发现其中存在大量漏洞与不合理之处。于是,他带着这些证据,联合受害的村民一起告到了县衙。

县令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官员,听完王公正的陈述后,立刻派人调查李霸的行为。经过一番查证,县令最终认定李霸的行为虽然表面上披着“合法”的外衣,但实际上已经严重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,属于“法无可贷”的范畴。县令当堂判决:李霸必须退还所有非法所得,并接受相应的惩罚。

消息传回清河村,村民们欢呼雀跃。他们终于明白,“法无可贷”并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对那些企图利用法律漏洞谋取私利者的警示。从此以后,清河村恢复了往日的宁静,而王公正也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。
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无论多么狡猾的人,只要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底线,终究会受到应有的制裁。法律的存在,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,而不是被某些人用来牟取私利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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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无可贷」出处

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;强盗分别法无可贷、情有可原,歼渠魁、赦胁从之义也。”

「法无可贷」解释

指按法律不可宽恕。

「法无可贷」示句

[马子畦]实属甘心从逆,~,应请即予就地正法,以昭炯戒。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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