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德年间,王阳明谪居贵州龙场。一日,独坐山涧泉畔,见清泉自石罅涌出,澄澈如镜。忽闻童子汲水喧哗,心念顿起:“若无吾心,此泉何以知其清?”遂忆《大学》“格物致知”之训,然苦思多年未解。此刻凝神反观,豁然彻悟:圣人之道,吾性自足,不假外求。正如《传习录》所载:“心即理也。天下又有心外之事、心外之理乎?”
泉水潺湲,映照天光云影,亦映其本心。阳明抚石长叹:“向之求理于事物者,误矣!”自此倡“致良知”之说,开一代心学宗风。后人称此泉为“天泉”,以其证道之地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