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取其祸
在一座宁静的小镇上,住着一个名叫李伯的年轻人。他性格急躁,常常因为一时冲动而惹出麻烦。有一天,镇上的集市上来了一个卖瓷器的小贩,他的瓷器精致美丽,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。
李伯看到这些瓷器后,心生贪念,认为如果能将这些瓷器据为己有,定能卖个好价钱。于是,他趁人不注意时,偷偷拿走了一只精美的花瓶。然而,就在他转身离开时,不小心撞翻了摊位上的其他瓷器,摔得粉碎。
小贩发现后,立即大声呼喊,引起周围人的注意。李伯慌忙逃跑,却在混乱中被石头绊倒,手中的花瓶也摔得支离破碎。最终,李伯不仅没有得到任何利益,还因为损坏他人财物而遭到村民的责备和惩罚。
从此以后,李伯明白了“自取其祸”的道理:一时的贪念不仅无法带来好处,反而会招致损失。他开始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,逐渐赢得了大家的尊重。
自
取
其
祸
「自取其祸」出处
宋·无名氏《新编五代史平话·唐史》卷下故门高之弑,乐器之焚,亦是自取其祸也。”
「自取其祸」解释
取取得;祸祸事。自己招来祸事。
「自取其祸」示句
无